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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学习交流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

来源:时间:2018-01-16

为更好地学习和借鉴其他地市单位在生育保险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规章制度,2018112日,在市医保中心主任方贵文的带领下,生育保险科负责人赴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专项学习交流。

在学习交流中,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酒泉市现行《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生育保险待遇的通知》,重点说明了生育保险审核条件和待遇执行标准,双方就生育保险基金支出大幅增长,如何才能更好地提高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此次学习交流,为我市生育保险工作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拓展了思路。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合理提高参保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水平,切实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获得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促进公平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