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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调整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来源:时间:2015-05-25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失业保险制度,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128号)精神,我市从201531日起,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由3%调整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2%调整为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由原来的1%调整为0.5%,单位和个人共计下调缴费费率1%失业保险缴费费率调整后,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不会受到影响。

此次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下调惠及我市参保单位800余户、参保职工5万余人,每年将减轻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约3000万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的降低,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企业更好地发展。